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统计局关于建立覆盖全市城乡民情民意调查网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统计局《关于建立覆盖全市城乡民情民意调查网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
关于建立覆盖全市城乡民情民意
调查网络的实施意见
(市统计局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为构建既能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又能反映全市城乡居民生活状况及主观感受的杭州“生活品质”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对关系民生问题的调研力度,决定将民情民意调查网络延伸至县(市)农村,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民情民意调查网络。现就具体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市城乡民情民意调查工作的总体安排
(一)增加民情民意调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增强调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民情民意调查网络扩展到县(市)后,各县(市)政府和市农办增列为民情民意调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增加民情民意调查点、调查户。全市新增民情民意调查点60个、调查户3000户,其中城镇调查点20个、调查户1000户,农村调查点40个、调查户2000户。增加调查户后,全市城乡民情民意调查户达到8000户。
二、全市城乡民情民意调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一)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开发区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新增调查点、调查户的落实工作由市民情民意调查办公室会同各区、街道(镇)、社区(村)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市民情民意调查办公室负责抽样;各有关社区(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推荐调查员,并具体负责调查户的落实工作。
萧山区、余杭区和5县(市)新增调查点、调查户的落实工作由萧山区、余杭区和5县(市)统计局在本地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民情民意调查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
(二)增加民情民意调查点、调查户过程中,主要涉及宣传发动、新增调查点的确定、调查户的抽取、调查员的落实、调查户填表、建立调查户基本情况库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召开民情民意调查联席(扩大)会议,部署建立覆盖城乡民情民意调查网络工作。
2.市民情民意调查办公室及萧山区、余杭区和5县(市)统计局的工作人员根据社区(村)居民名册,到新增调查点抽取调查户,并负责对社区(村)推荐的调查员(每个调查点各1名)进行培训。
3.调查员上门落实调查户,并由调查户填写家庭基本情况表;市民情民意调查办公室及萧山区、余杭区和5县(市)统计局组织人员分别到抽中社区(村)召开民情民意调查户座谈会,进行深入的宣传发动,向调查户发放聘请书;回收调查样本户填写的家庭基本情况表,建立调查户基本情况数据库。
4.新增民情民意调查点、调查户落实工作在5月30日前完成。
(三)覆盖全市城乡的民情民意调查工作涉及面广、技术性强、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给予大力支持。各区、县(市)政府和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本地民情民意调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落实调查经费,及时解决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附件:杭州市城乡民情民意调查户分布表
附件
杭州市城乡民情民意调查户分布表
分布区域 | 全市城乡民情民意调查户调整情况 | 原市区城镇民情 民意调查户户数 |
增户后城乡民情民意调查户户数 | 新增调查户 户数 | 其中:新增农村调查户户数 |
上城区 | 700 | - | - | 700 |
下城区 | 750 | - | - | 750 |
拱墅区 | 700 | 50 | 50 | 650 |
江干区 | 700 | 100 | 100 | 600 |
西湖区 | 1050 | 100 | 100 | 950 |
杭州高新 开发区(滨江) | 250 | 50 | 50 | 200 |
杭州经济 开发区 | 150 | 50 | 50 | 100 |
杭州西湖 风景名胜区 | 100 | 50 | 50 | 50 |
萧山区 | 900 | 300 | 300 | 600 |
余杭区 | 700 | 300 | 300 | 400 |
桐庐县 | 300 | 300 | 200 | — |
淳安县 | 300 | 300 | 200 | — |
建德市 | 400 | 400 | 200 | — |
富阳市 | 500 | 500 | 200 | — |
临安市 | 500 | 500 | 200 | — |
合 计 | 8000 | 3000 | 2000 | 5000 |